本報訊(記者 李廣軍)記者近日獲悉,湖南省司法廳已經出台了《關於加強律師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》,推行律師法律援助義務年檢考核制,明確律師年度內辦理1到2件法律援助案件、完成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法律援助義務的,才能在年檢考核中評定為“稱職”。目前,全省法律援助案件由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承辦的比例達到90%以上。
  全省今年已辦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100餘件,案件總量較上年同期增長近1倍,超2012年全年辦案總量2100餘件。
  如今,全省普通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一律指派給執業年限超過3年以上的律師辦理;全省死刑、無期徒刑及重大、疑難刑事案件一律指派給執業年限超過10年、經驗豐富的律師辦理,努力確保從源頭上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務質量。省法律援助中心遵從志願原則,專門從省直律師事務所挑選120餘名執業10年以上的律師組建刑事法律援助志願律師團。據統計,全省已辦結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辦人意見採納率為90%。  (原標題:完成法援義務律師才“稱職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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